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对“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9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评估工作。为切实做好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学科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的通知》(鲁教研字[2011]4号、6号)中确立的我校下列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都应进行验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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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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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重点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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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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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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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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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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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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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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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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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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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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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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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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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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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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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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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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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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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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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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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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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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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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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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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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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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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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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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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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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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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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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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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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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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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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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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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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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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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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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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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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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带“◆”号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二、验收内容
对照《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所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对下列内容进行评估验收:
(一)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完成情况;
(二)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成效、发展水平及潜力;
(四)项目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创新;
(五)项目建设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六)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验收方式
(一)各学院依据《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全面检查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填列《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终期评估验收表》、《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撰写《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各项材料基本格式见附件1。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科进行分组评议,审核建设项目量化打分的合理性,提出验收意见。
(三)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评议,必要时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验收。
四、时间安排
(一)11月4日前,学院填列《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终期评估验收表》、《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撰写《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发送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至tanlu002@163.com。
(二)11月5-6日,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形式审查,并反馈意见。学院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材料修改。学科建设办公室开始撰写《山东财经大学“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初稿。
(三)11月7-8日,学院将修改完毕的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tanlu002@163.com。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统一打印。
(四)11月9-1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相关学科进行分组评议,给出自评意见。
(五)11月11-12日,各学科依据专家组意见,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将《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终期评估验收表》、《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材料纸质版(含独立装订的证明材料)一式3份交至舜耕校区办公楼8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tanlu002@163.com。
(六)11月13-15日,学科建设办公室修改、完善《山东财经大学“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
(七)11月16-20日,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附注说明填列相关项目、书写相关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填列材料起讫期间为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
(三)须用数据和事实说明项目的完成情况、成效和问题等,避免空洞。
(四)填写内容必须属实,有据可查。
(五)不同学科之间填列成果不得重复。
(六)填列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符合逻辑,文字表述与填列数字要相互印证。
联系人:谭璐
联系电话:82617572
办公室:舜耕校区办公楼810室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1:关于对“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9号).doc
附件2: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鲁教研字〔2011〕7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