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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山东财经大学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中期自评和年度考评的通知

2018-10-09  浏览:

各建设学院:

根据《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考评办法》(鲁教高字[2017]7号)、《关于做好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中期自评和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33号)文件要求,对省一流学科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设管理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参加中期自评工作,相关数据范围为20161月到201811月;工商管理学科参加年度考评工作,相关数据范围为20181月至201811月。

二、各建设学院请认真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绩效汇总表》(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山东财经大学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绩效汇总表》的规划目标请按照各建设学院山东财经大学省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中的年度计划填写,学校将根据上报材料考核各建设学院省一流学科建设成效。

四、应用经济学建设学院: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统计学院,由经济学院牵头汇总。

五、管理科学与工程建设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牵头汇总。

六、工商管理建设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由会计学院牵头汇总。

七、绩效考评材料需要提交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到sdcdxkb@126.com,纸质材料交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23室,报送时间截止到11月9日。

联系人:杨建军;联系电话:82911348。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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