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的要求,我校所有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应在2018年底前进行一轮自我评估,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随机抽评。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研究生院(学科办)在前期细致研究文件精神、学习他校经验、借鉴学术研究成果、内部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和未来发展要求,制定了《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既是我校学位授权点进行规范化建设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后续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基本依据,其影响深远。
鉴于该指标体系的重要性,研究生院(学科办)在相关学院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层面进行了首轮意见征求,并组织部分人员于1月29日进行了现场座谈,韩作生、毕秀玲、宋希亮、杨明海、谭璐等参与了座谈。
该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观测点和支撑材料构成,涉及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特色优势四个方面。其中一二级指标对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规定的“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位[2014]16号)。与会人员重点对三级指标、观测点、支撑材料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后续学校还将继续扩大该指标体系的意见征求面,使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