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评估管理办法》(政研[2012]22号)的基本要求,对我校现有的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进行2014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
1.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真实反映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
2.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3.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量化学科建设成效,总结学科建设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二、检查对象与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为我校16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19个校级重点学科(见附件1)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建设期间取得的实绩以及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方法与步骤
1.各相关学院根据本学科建设成效,填列《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和《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
2.各相关学院填写的材料在学校办公系统中进行网上公示,学校在对报送材料进行核查、沟通的基础上,汇总各学科的填报结果,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
3.学校根据学科建设成效,制定与调整2015年度校拨重点学科经费预算。按照学校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学科建设成效与2015年度校拨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直接挂钩,进一步扩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拨付的增减幅度和覆盖面。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相关学院于2014年1月29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情况表》、《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明细表》纸质文档3份送交舜耕校区办公楼810室,同时将各项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信箱tanlu002@163.com。
电子文档请按照以下规则命名:
1.学科建设基本情况表:学科名称+下划线+基本情况表(如:金融学_基本情况表);
2.学科建设情况明细表:学科名称+下划线+明细表(如:金融学_明细表);
3.压缩文件:学院名称+学科名称+下划线+年度(如:金融学院_金融学省级重点学科_2014)。
五、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学科建设实绩填列表格,做到真实可靠。
2. 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列表格,保证基本情况表和明细表之间的一致性。
3. 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交付材料,逾期不予考核,视为不合格。
联系人:王永真 谭璐
联系电话:82617572
电子信箱:wangyz4977@163.com,tanlu002@163.com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附件1:
附件1: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对象名单.doc 附件2: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