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评估管理办法》(政研[2012]22号)的基本要求,对我校现有的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进行2012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
1.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真实反映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
2.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奖惩结合;
3.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量化学科建设成效,总结学科建设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二、检查对象与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为我校16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19个校级重点学科(见附件1)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建设期间取得的实绩以及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方法与步骤
1.各相关学院书写或填列下列材料:
(1)根据本学科建设成效,填列《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和《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
(2)书写《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见附件4);
(3)根据2012年度本学院学科建设经费开支情况,填写《2012年XX学院学科建设执行预算项目表》(附件5);
2. 各相关学院填写的材料在学校办公系统中进行网上公示,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抽查,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
3. 学科建设成效与2013年度校拨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挂钩。按照省级与校级重点学科,分别评选10%左右建设成效优异的重点学科进行奖励,在2012年学科建设经费基础上增加拨付20%。自2014年起,将对10%左右建设成效较差的重点学科,在上一年学科建设经费基础上减少拨付20%。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相关学院于2013年3月26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情况表》、《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明细表》、《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2012年XX学院学科建设执行预算项目表》纸质文档3份送交舜耕校区办公楼810室,同时将各项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信箱tanlu002@163.com。
电子文档请按照以下规则命名:
1.学科建设自评报告:学科名称+下划线+自评报告(如:金融学_自评报告);
2.学科建设基本情况表:学科名称+下划线+基本情况表(如:金融学_基本情况表);
3.学科建设情况明细表:学科名称+下划线+明细表(如:金融学_明细表)。
4.2012年XX学院学科建设执行预算项目表:学科名称+下划线+执行预算项目表(如:金融学_执行预算项目表)。
5.压缩文件:学院名称+学科名称+下划线+年度(如:金融学院_金融学省级重点学科_2012)。
五、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学科建设实绩填列表格,做到真实可靠。
2. 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列表格,保证基本情况表和明细表之间的一致性。
3. 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交付材料,以便学校安排2013年度学科建设经费预算。
联系人:王永真 谭璐
联系电话:82617572
电子信箱:wangyz4977@163.com,tanlu002@163.com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附件1: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对象名单.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明细表.doc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doc
附件5:2012年学院学科建设执行预算项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