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 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 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科学规划,加强统筹,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需求,优化结构。以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战略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先新增服务国家和我省发展重点领域、空白或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
(二)突出特色,保证质量。申报学院要制定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长期规划,科学确定学校发展定位,注重内涵建设,突出优势特色,严格对照标准条件,厚植学科基础,避免低水平重复和急于求成。
(三)严格标准,认真审核。校学位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申请基本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核,确保上报材料、数据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报要求
(一)按省学位办要求,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倾斜。申请学位授权点需满足相应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申请基本条件。
(二)学校对拟申报的授权点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及拟申报学位授权点在学校网站公示,并认真核实处理所反映的问题和异议,公示期不少于3 日。
(三)申报学院报送《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含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材料一式五份及PDF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后,将不再允许做任何修改。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申报学院认真学习《通知》,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尤其是有关政策变化,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学院应严格按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申请基本条件提出申请,不得降低标准申报学位授权。对不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三)各申报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统计口径、填报标准等填写相关数据,不能拼凑、编造和篡改。
(四)申报学院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五)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得授权,《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含研究生培养方案)(将作为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参考材料。
(六)各学院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时,应同时提交《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此汇总表将作为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
(七)请各申报学院于2020年10月22日将《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含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PDF电子版发送至sdcdxkb@126.com。学校召开学位委员会对申报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提出拟新增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并对推荐结果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23室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82911348
附件1:《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
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
附件3:《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4:《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2020》
附件5:《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2020》
附件6:《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2020》
附件7:《现有学位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