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山东省学位办《关于报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12号)要求,为积极推进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请各学院报送本单位学位授权点2015年度自评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报送内容
报送材料为学位授权点2015年度自评报告(见附件)。自评报告应包含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条件、管理工作、工作满意度和社会评价、主要优势特色等方面总结梳理本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基本情况,开展年度自我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整改意见,书写提交学位授权点2015年度自评报告。
二、报送要求
学位授权点2015年度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tanlu002@163.com。所有材料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
联系人:谭璐 电话:82617572
电子邮箱:tanlu002@163.com
地址:舜耕校区办公楼810室
2016年10月21日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