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省一流学科建设,顺利完成学科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省一流学科建设推进实施方案》、《山东财经大学省一流学科重点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确定第一批27个省一流学科重点项目立项,现予以公布。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并提供必要支持,项目负责人尽快组建研究团队、制定研究计划并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省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省一流学科重点项目建设经费预算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学校将对立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中期评估和验收等工作,并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未有效开展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者撤销立项,收回所拨经费;完成项目规定任务者及时向科研处申请验收。
附件:
1. 第一批山东财经大学省一流学科科研重点项目立项汇总表
2. 山东财经大学重点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3. 山东财经大学省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4. 山东财经大学省一流学科重点项目建设经费预算表
5.山东财经大学省一流学科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科研处
2017年9月3日